淄博高新区首张党政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出炉
近日,淄博市高新区编办向规划建设土地局颁发了首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标志着高新区直接管理的党政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作全面启动实施。
据了解,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它的建立为机关、群团和事业单位在政府部门间信息共享、业务协同以及信息资源整合方面奠定了技术基础,同时也破除了多部门、多证件、多环节的重复、繁琐的管理模式,为政府转变职能、提升行政效能和社会运行效率奠定了基础。
根据要求,自2016年1月1日起,质监部门不再向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依法成立的机构发放和更换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由各级机构编制部门负责党政群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及发证工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由国家标准委发布,长度为18位,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以及自然人的公民身份号码位数一致,由登记管理部门代码、机构类别代码、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组织机构代码、校验码五部分组成,是每个组织机构在全国范围内从事社会活动的唯一的“通行证”和“身份证”,是用于法人和其他组织身份识别的代码。与组织机构代码证不同的是,新的“身份证”没有期限,且终身不变。一旦单位刊载的信息(机构名称、地址、负责人等)发生变化,就要重新制证,但代码不变。此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具有二维码真伪识别和信息查询的新特点,查询人可将二维码扫描内容与纸质证书刊载内容,网站查询内容进行真伪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