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正在建立公司债券市场信用档案系统
近日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央结算公司”)获悉,10月20日,国家发改委和中央结算公司在京召开“2015年度公司债券主承销商信用评价工作启动会”。目前,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在建立公司债券市场信用档案系统,这次主承销商信用评价结果将纳入公司债券中介机构信用档案,并根据评价结果对主承销商进行分类管理,实施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措施。
中国证券网24日消息,此次启动会旨在规范主承销商公司债券发行承销及存续期管理业务行为,提高公司债券主承销商中介服务质量,建立健全公司债券市场信用体系,推进公司债券市场健康、可持续发展。
财金司有关负责人在启动会上对主承销商的信用评价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首先,公正公平,注意保密。参与评价的主承销商单位,要保证填报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不能有瞒报、漏报、虚报的情况。各参评机构、专家要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进行评价,填写评价表格要真实、准确、全面地反映主承销商公司债券承销情况;其次,加强沟通,及时反馈。由于评价工作时间紧、范围广、任务重,相关主承销商、参评机构和专家应主动配合中央结算公司开展工作,加强工作联系和沟通,及时提交相关材料和评价表,保证评价工作顺利进行;最后,落实整改,改善服务。评价工作结束后,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向主承销商通报这次评价工作的结果和存在的主要问题,进一步强化公司债券承销责任意识,对存在的问题积极落实整改,切实提高服务质量,使信用评价工作落到实处。
中央结算公司相关负责人也表示,构建完善的市场信用体系,建立起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机制是重中之重。中央结算公司是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中央金融公司,经过20年的发展,已成为我国金融市场的核心基础设施。中央结算公司长期服务于公司债券市场,在国家发展改革委的指导下,全程支持和参与公司债券管理体制改革,既是公司债券发行方式历次改革的实施平台,也是公司债券发行管理、持续性管理和信息披露的平台。去年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推进公司债券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委托中央结算公司开展公司债券第叁方评估和相关信用建设工作,此次主承销商信用评价工作,就是公司债券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